鞍山市站前附近的高中:请问这能算侵权吗???
1,当然属于侵权,侵犯的是无形的知识产权.
2,就像米老鼠的图像不能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上.
3,使用无形的知识产权必须征得产权人的同意或授权,否则就是侵权.
例外:
1,合理使用: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本案指极品飞车游戏中的一些场景图片.(这些图片在销售的游戏中出现就是一种发表的行为)
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E,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研/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F,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G,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H,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I,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J,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K,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2.法定许可:法律依据: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二十三条(修正案) -----------略(可以不经过产权人同意就使用,但必须时候向产权人支付相应的产权使用费用)
3,强制许可:为发展中国家的教学/学术/科研方面的便利,允许两大公约缔约国的主管当局颁发强制许可证的权力.-------------------略
显然,营利性的商业未经产权人同意,使用产权人的知识产权是绝对侵权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如果金额巨大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可以适用.
但实践和法理是不一样的,如果产权人/行政机关不作为或没发现,利用产权人的知识产权营利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如果你的胆子够的话,就可以在灰色地带营利.
算
因为你在没有得到该创作人的许可以前用
你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如果该所有人起诉你
你是要败诉的
构成侵权.首先,极品飞车中的场景画面是作者付出辛苦劳动的创作成果,是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其次,其它产品外包装使用它作为外包装背景图,这明显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第三,根据你提供的情况,背景图的使用是没有经过权利人的授权或者同意,更没有给付相应的使用费;最后,这种使用不属于我国法律上所讲的合理使用也不具有其它的免责事由.所以我认为这是侵权.
是侵权,不过似乎很安全...
算。
算